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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征稿】“锦绣壮乡 美丽南宁”南宁市优秀摄影作品展

来源:南宁市群众艺术馆时间:2018-11-19访问量:

2018年正逢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40周年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。为更好地体现改革开放取得的一系列成就,弘扬勇于创新、不断开拓的改革者精神,歌颂南宁市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发生的沧桑巨变,展现新时代南宁开放发展、社会和谐稳定、民族团结和睦、生态环境优美、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城市形象,决定举办“锦绣壮乡·美丽南宁”南宁市优秀摄影作品展。热诚欢迎国内外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,踊跃投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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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南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

承办单位:南宁市群众艺术馆

          广西蓝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
协办单位:广西民族摄影学会

二、活动时间

1.征集时间:即日起至12月20日

2.展出时间: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5日

3.展出地点:南宁市群众艺术馆一楼展厅

三、征集作品内容

本次摄影展主题是“锦绣壮乡·美丽南宁”。作品题材包括城市缩影、新农村建设成果、历史建筑风貌,以及民俗风情、文化艺术生活纪实等,要充分体现改革开放40年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面貌、新成果,反映实干担当的改革姿态、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。作品可选用新老照片对比组照,也可以使用单幅照片参选。

四、奖励

在所有送选的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100幅(组照算一幅)参加展览,奖励200元/幅,同时颁发入选证书。

五、参展须知

1.国内外专业摄影师、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。

2.参展稿件必须取材于城市区域内,含各县(市、区)。稿件要求是2017年(含2017年)以来创作的作品,已在各级赛事获奖的作品一律不得参展。征稿时间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截止。

3.参展作品内容要求客观真实,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递正能量,具有较强的思想性、时代性、艺术性和创新性。

4.参展稿件只收取电子文件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-1000像素;图片命名为“作品名称+参展者姓名+拍摄地点”;组照每组4-6张(组照算一幅)。每位作者投稿数量限1-5幅内。

5.参展稿件必须是摄影原创作品,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减;彩色照片可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,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;对影调和色彩等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;严禁造假,一经发现,取消参选资格。

6.稿件入围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稿件数据文件(作者已调整过的大文件,长边数据不小于5000像素、文件量不低于5MB的JPG格式图片),不按时提供原始文件者取消入围资格。

7.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送的稿件不侵犯其他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,对稿件拥有独立、完整的作品著作权。凡与上述要求不符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
8.本次摄影展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退稿。入围展出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,主办单位拥有入围展出作品的出版权、修改权、使用权和网络传播权,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。

9.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主办单位拥有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

六、投稿方式

作品投稿时将参展作品打包成一个文件夹,打包文件需注明:姓名+“锦绣壮乡·美丽南宁”摄影展。

投稿邮箱、联系方式:

①493800219@ qq.com(广西蓝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);联系人:胡又文,0771-3110327  13977175647

②2209003726@qq.com(南宁市群众艺术馆美术部);联系人:熊海容,1897890178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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