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安县文化馆简介
隆安县文化馆位于隆安县城厢镇文化街,毗邻县城商业中心。文化馆活动楼1996年动工兴建,1999年7月建成第一层,建筑面积592平方米,投资39万元(其中区文化厅、财政厅资助19万元)。2003年续建第2至3层楼,建筑面积1043平方米,投资70万元(自治区区人民政府资助资金)。三层文化活动楼于2005年投入使用,总建筑面积为1635平方米。馆业务活动楼内设办公室、档案室、资料室、舞蹈排练厅、摄影、书法、美术活动室、老年学校等功能室,设施齐全,可长期举办各类培训班和开展各种文化活动。两年来,县文化馆不断加大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,公共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改善,在2011年全国第四次文化馆(站)评估中跻身跃进了全国二级馆名列。
目前,文化馆在职在编人员30人,其中馆长1名,副馆长2名;专业技术人员20人,其中中级职称3人。
几年来,我馆积极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,如:社区文化活动、广场文化活动、组建乡镇业余剧团、开办各种文艺培训班等,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,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,净化了社会风气,从而推动了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。目前,县文化馆直接辅导的业余文艺队有20多个。
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保护工作方面,已有《那桐农具节》、《红良壮族打铁技艺》、《稻神祭》、《壮族九莲灯》、《壮族亥日》、《隆安壮族排歌》共6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。